行业知识
DISTRIBUTION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行业知识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作者:admin  日期:2023/11/29 17:16:22 人气:618 标签: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温馨提示

小规模纳税人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可享免征增值税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1号公告,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纳税期限。但由于纳税期限不同,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来看看两个案例:



案例一

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0-12月的销售额分别是6万元、8万元和12万元。


如果纳税人按月纳税,则12月的销售额超过了月销售额10万元的免税标准,可减按1%缴纳增值税,10月、11月的6万元、8万元能够享受免税。


如果纳税人按季纳税,2023年4季度销售额合计26万元,未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此,26万元全部能够享受免税政策。


这种情况选择按季纳税更为合适。



案例二

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0-12月的销售额分别是6万元、8万元和20万元。


如果纳税人按月纳税:10月和11月的销售额均未超过月销售额10万元的免税标准,能够享受免税政策,12月的销售额超过了月销售额10万元的免税标准,可减按1%缴纳增值税。


如果纳税人按季纳税:2023年4季度销售额合计34万元,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此,34万元均无法享受免税政策,但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


这种情况选择按月纳税更为合适。



总结归纳

如果是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当月无法享受免税;如果是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中某个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免税。


在一个季度内小规模纳税人部分月份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按季申报更合适;在一个季度内小规模纳税人的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但部分月份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月申报更合适。



特别提醒

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只有根据自身实际的经营情况选择合适的纳税期限,才能充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同时注意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编辑:四川省税务局宣传中心

来源:四川税务

本文网址:http://cpcszx.com/distribution/353.html
上一条:《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
下一条:中国关于解决巴以冲突的立场文件